一、送审论文相关要求
1、送审论文纸质:版面为A4纸,论文题目为宋体小二号,正文为仿宋小三号,行距26磅,页边距均为2.5cm。论文题目与正文应在同一页,间距空一行。论文要求带封面、摘要和关键词,论文末尾无需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2、送审论文电子:上报纸质的送审论文时,应同时将送审论文电子文档(Word格式)拷盘报我办,电子文档末尾应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及联系电话(电子论文格式与纸质论文格式一致)。
3、送审论文篇数及份数:申报正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报送3篇论文,申报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报送2篇论文,申报中级职称资格评审报送1篇论文。送审论文一式2份,其中作为答辩的论文一式10份。
4、送审论文相关要求:教师撰写论文和在CN(或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含封面、目录、正文);视同在CN(或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教材、专著、译著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含封面、目录)。高级职称送审论文中必须包含有发表在CN(或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且作为答辩论文。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托书1份(省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市属学校以市局为单位),中级、高级分别开具,具体模板见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2、各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均应附报材料目录清单1份,并在目录标题下方标注申报人所在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各材料袋的封面均应粘贴本袋材料目录清单,材料袋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或者文件盒装袋。
3、申报材料除证书原件和特别规定的表格外,一律使用A4型纸张。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教师所在单位公章。
4、参评对象申报材料中的原件(除论文、论著外)经省技校教师职改办核对完毕,一律退还本人保管;其余申报材料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再退还本人。
三、其他说明
1、福建省省技工教育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http://rst.fujian.gov.cn/zw/jgszyzn/zsdw/fjsjgjyzx/xzzq/)中“2020年技校职称评审材料模板【单位汇总材料】、2020年技校职称评审材料模板【个人申报材料】”内容均需由申报单位统一电子档刻盘报送我办。
2、“申报评审专业(学科)”要保持一致,务必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纸质材料需与原件一致。参加年度评审的申报人员,务必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对自己填写的各项申报信息及所提供参评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往年论文被查出重复率高于30%等弄虚作假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延迟三年申报。
4、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内,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一次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相应延迟一年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年限须累计达五年以上;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省技校职改办:0591—87279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