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技校教师职改领导小组、各省属技工院校:
为做好2019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师业绩测评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7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正高级职称:《福建省技工院校正高级教师专业业绩测评办法(试行)》(闽技职改〔2015〕3号)。
(二)副高级、中级职称:《福建省技工院校教师业绩测评办法》(闽技职改〔2013〕1号)。
二、测评对象
全省申报参评2019年度技工院校正高级、副高级及中级职称教师。
三、工作安排
(一)2020年4月10日前,各设区市技校教师职改办、在榕省属技工院校分别报送2019年度副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教师业绩测评工作计划(包括测评教师姓名、拟申报职称、本校考评组成员、测评时间安排等内容)。
(二)2020年6月30日前,各测评组织单位完成所有测评工作。
(三)申报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业绩测评工作计划单独行文报送,由省职改办、省技校职改办负责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有关文件材料,可登陆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网站(http://rst.fujian.gov.cn/zw/jgszyzn/zsdw/fjsjgjyzx/)“资料下载”栏目查阅。
(二)教师业绩测评事关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效开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福州市以外的省属技校由各设区市技校职改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测评。
(三)测评工作完成后,相关材料由各测评组织单位负责保存,并填报《测评综合统计表》(详见附件1、2),报送省技校教师职改办。
联系单位:福建省技工学校教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鼓楼区七星井龙山大厦503室)
联 系 人:赖智伟、娄小义
联系电话:0591-87279387
邮箱地址:fjjgjy503@sina.com
附件:1. 福建省技校正高级教师专业业绩测评综合统计表
2. 福建省技校教师教学业绩综合测评综合统计表
福建省技工学校教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